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
关于撤销西安薇妮咖商贸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西安薇妮咖商贸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1日,我局收到朱志红举报,称本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你公司登记为监事,涉嫌提交虚假材料骗取公司登记,申请撤销。

经查:西安薇妮咖商贸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6日核准设立。登记住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景路一方中港国际第2座1单元12层11204号,法定代表人李社忠。2019年6月27日公司被依法吊销。经综合执法支队经开大队初步查明,你公司登记所提交材料,冒用朱志红身份信息注册登记,构成了提交虚假材料骗取公司登记的行为,并建议:撤销西安薇妮咖商贸有限公司市场主体登记。

依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我局决定撤销2017年11月6日西安薇妮咖商贸有限公司(注册号:610132100241990 )设立登记,限期十日内缴回营业执照,逾期作废。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