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登记申请人:吴炳强
利害关系人(撤销公司登记申请人):吴炳强(身份证号:450521********6132)
公司登记事项:设立登记
被许可人于2020年12月23日取得陕西稻香田物资有限公司设立登记。撤销公司登记申请人(以下简称举报人)吴炳强向本局申请撤销该公司设立登记。本局依法受理了该申请,现已调查终结。查明事实如下:
经查:陕西稻香田物资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3日取得由我局核准设立登记;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团结南路2号高科新花园4幢2单元601号;法定代表人:吴炳强。举报人称其身份证曾经丢失过。我局通过对举报人吴炳强本人询问调查得知,举报人对该公司设立登记不知情,对设立登记资料中的签字不予认可,也未委托任何人办理过该公司设立登记。通过向该公司以及商显超、肖小松等该公司其他利害关系人邮寄了询问通知书,均未配合调查。经调查,该公司注册登记时吴炳强实名认证操作系他人伪造,有陕西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西安全程网办个人线上实名认证异常情况说明》为证。我局对登记地址进行现场核查,该地址无此公司。我局已将吴炳强举报事项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内相关利害关系人未提出异议。
综上,该公司在向我局提交的注册登记资料过程中,构成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登记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之规定,我局决定:撤销2020年12月23日核准的陕西稻香田物资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1MAB0P9TK66)的设立登记,限期十日内依法办理注销登记。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
202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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