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登记申请人:李延玲
利害关系人(撤销公司登记申请人):赵小虎(身份证号:610104********2611)
公司登记事项:设立登记
被许可人于2018年4月8日取得西安豆仑物资有限公司设立登记。撤销公司登记申请人(以下简称举报人)赵小虎向本局申请撤销该公司设立登记中赵小虎的财务负责人身份。本局依法受理了该申请,现已调查终结。查明事实如下:
经查:西安豆仑物资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8日取得由原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分局核准设立登记;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三路78号夏日景色10号楼4单元1201室;法定代表人:李延玲。举报人称其身份证曾经丢失过。我局通过对举报人赵小虎本人询问调查得知,举报人对该公司设立登记不知情,对设立登记资料中的签字不予认可,也未委托任何人办理过该公司设立登记。通过向该公司以及李延玲、王刚、丁海娟等该公司其他利害关系人邮寄了询问通知书,均未配合调查。我局对登记地址进行现场核查,该地址无此公司。我局已将赵小虎举报事项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内相关利害关系人未提出异议。
综上,该公司在向我局提交的注册登记资料过程中,构成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登记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之规定,我局决定:撤销2018年4月8日核准的西安豆仑物资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1MA6UTC8A9K)设立登记中赵小虎的财务负责人身份。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
202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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