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高新分局撤销公司登记决定书 西市监高新撤决字[2020]第043号

公司登记申请人:陕西森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登记事项: 变更登记

本局在调查处理“李培钦、程美云申请撤销2018年6月20日核准陕西森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变更登记”一案的过程中,发现该公司于2019年11月4日、2020年7月13日、2020年7月28日、2020年7月29日取得的四次变更登记涉嫌违法,依法进行了立案调查,现已调查终结。

经查:我局于2020年9月16日作出西市监高新撤决字[2020] 第042号《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高新分局撤销公司登记决定书》,撤销了2018年6月20日核准的陕西森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变更登记。该次变更登记被撤销后,陕西森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投资人(股权)发生变化,该公司于2019年11月4日、2020年7月13日、2020年7月28日、2020年7月29日取得的四次变更登记依据的申请材料已不再符合法定条件,应予以撤销。

鉴于以上情况,我们经过综合研判认为,陕西森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向我局申请上述变更登记时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我局决定:撤销2019年11月4日、2020年7月13日、2020年7月28日、2020年7月29日核准的陕西森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注册号: 610133100148560)4次变更登记。限期十日内缴回营业执照,逾期作废。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高新分局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