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高新分局撤销公司登记决定书 西市监高新撤决字[2020]第047号

公司登记申请人:王正元

利害关系人(撤销公司登记申请人): 王正元

公司登记事项: 设立登记

被许可人2016年3月11日取得西安创茂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人王正元于2020年7月13日向本局申请撤销该公司此次设立登记。本局依法受理了该申请,现已调查终结。查明事实如下:

经查:西安创茂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11日由我局核准设立登记;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88号6幢1单元12203室;法定代表人:王正元。当事人王正元称其身份证于2016年在西安市丢失,随后丢失补办,并向我局提供了由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北院门派出所出具的王正元报警回执和宜川县公安局秋林派出所出具的的王正元身份证丢失补领证明;工作人员向该公司、该公司其他利害关系人邮寄了询问通知书,均未配合调查;通过对举报人王正元询问调查得知,举报人对该公司情况不知情,对资料中的签字不予认可;通过对该公司设立登记的委托代理人逯敏敏询问调查得知,逯敏敏不认识王正元也未接受王正元委托办理该公司设立登记;工作人员对登记地址进行现场核查,该地址无此公司。2020年1月16日,该公司被依法吊销。我局已将王正元举报事项向社会进行公示。

鉴于以上情况,我们经过综合研判认为,该公司在向我局提交的注册登记资料过程中,涉嫌构成提交虚假材料骗取公司登记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和《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我局决定:撤销2016年3月11日核准的西安创茂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注册号: 610131100253687)的设立登记,限十日内缴回营业执照,并依法办理注销登记。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高新分局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