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高新分局撤销行政登记决定书 西市监高新撤决字[2020]第046号

公司登记申请人:李非非 冯田田

利害关系人(撤销公司登记申请人):张翠丽(经理)

公司登记事项: 设立登记

被许可人2016年5月25日取得西安配天贸易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人张翠丽于2020年8月3日向本局申请撤销其经理身份。本局依法受理了该申请,现已调查终结。查明事实如下:

经查:西安配天贸易有限公司于2016年5月25日由我局核准设立登记;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糜家桥小区8号楼1单元10102室;法定代表人:李非非。当事人张翠丽称其身份证在西安市丢失,随后丢失补办,并向我局提供了由周至县公安局翠峰派出所出具的张翠丽身份证丢失补领证明;工作人员向该公司、该公司其他利害关系人以及该公司设立登记时的委托代理人邮寄了询问通知书,均未配合调查;通过对举报人张翠丽询问调查得知,举报人对该公司情况不知情,对资料中的签字不予认可;工作人员对登记地址进行现场核查,该地址无此公司。2020年1月16日,该公司被依法吊销。我局已将张翠丽举报事项向社会进行公示。

鉴于以上情况,我们经过综合研判认为,该公司在向我局提交的注册登记资料过程中,涉嫌构成提交虚假材料骗取公司登记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和《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我局决定:撤销2016年5月25日核准的西安配天贸易有限公司(注册号: 610131100268304)设立登记中张翠丽的经理身份。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高新分局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