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撤销西安市长安区浩德服装店等五户个体工商户的设立登记的决定

西安市长安区浩德服装店等五户个体工商户:

2021年8月5日,我局接到刘云辉(西安市长安区浩德服装店等五户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举报,西安市长安区浩德服装店等五户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是被冒用其身份信息骗取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要求我局调查处理。

经查:西安市长安区浩德服装店等五户个体工商户于2018年11月30日由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长安分局核准登记。五户个体户的经营地址均为:西安市长安区子午街道子午北街88号;登记的经营者:刘云辉。经询问,举报人称其未委托任何人办理西安市长安区浩德服装店等五户个体工商户的设立登记,西安市长安区浩德服装店等五户个体工商户登记档案中涉及本人的签名及内容均不予认同。同时,我局执法人员对西安市长安区浩德服装店等五户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住所进行了现场核查,在住所登记地均无法联系到该五户个体工商户。

鉴于以上情况,我局经综合研判认为,西安市长安区浩德服装店等五户个体工商户在办理设立登记过程中,涉嫌构成冒用他人身份、伪造他人签名、提交虚假材料骗取个体登记的行为。

根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八、第三十五条和《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我局决定:撤销2019年3月1日核准的西安市长安区浩德服装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10116MA6W8LCX4M )、西安市长安区信春服装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10116MA6W8LDD74)、西安市长安区升光服装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10116MA6W8LEC5J )、西安市长安区百谦服装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10116MA6W8LEJ2F )、西安市长安区干泰服装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10116MA6W8LD86U ),限期十日内缴回营业执照,逾期作废。



西安市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