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未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撤销西安皇圣晨工贸有限公司监事信息的决定

西安皇圣晨工贸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4日,我局接到群众张梓宁举报,称有一名称为“西安皇圣晨工贸有限公司”的企业,提交虚假材料骗取公司设立登记,要求我局调查处理。

经查:西安皇圣晨工贸有限公司2018年5月11日由西安市未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设立。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红旗东路联合新村2号楼2单元203号,法定代表人:张雨晨。2020年7月6日和2021年7月2日该公司由于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当事人张梓宁称其身份证2018年5月丢失;提供了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徐家湾派出所出具的其身份信息被冒用的报警回执;工作人员向股东及法定代表人张雨晨、委托代理人李斌邮寄了询问调查函,均未回应配合调查;当事人称其对该公司情况不知情。

鉴于以上情况,我局经过综合研判认为,你公司提交的注册登记资料,涉嫌构成提交虚假材料骗取公司登记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和《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五)项之规定,我局决定:撤销2018年5月11日核准的西安皇圣晨工贸有限公司(注册号:61011210020530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12MA6UW8829D)张梓宁的监事信息,限期十日内缴回营业执照,逾期作废。



西安市未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