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撤销公司登记决定书 西市监高新撤决字[2022]第014号

公司登记申请人:白浩宇 霍存旺

利害关系人(撤销公司登记申请人):白浩宇

公司登记事项:设立登记

被许可人分别于2014年6月11日2014年6月18日、2014年7月30日取得西安满晟商贸有限公司设立登记、变更登记。申请人白浩宇于2022年3月3日向本局申请撤销该公司上述设立、变更登记。本局依法受理了该申请,现已调查终结。查明事实如下:

经查:西安满晟商贸有限公司于2014年6月11日取得由原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分局核准的设立登记;地址:西安市高新区唐延南路11号3幢1单元11009室;法定代表人:霍存旺。当事人白浩宇称其身份证曾经于2011年在河北省张家口市丢失过,并向我局提供了由张家口市公安局市场街派出所出具的白浩宇身份证丢失补领证明;工作人员向该公司、该公司其他利害关系人邮寄了询问通知书,均未配合调查;通过对举报人白浩宇询问调查得知,举报人对该公司情况不知情,对资料中的签字不予认可。通过对该公司上述注册登记的委托代理人李家颖询问得知,李家颖不认识白浩宇,也未接受白浩宇的委托办理该公司上述注册登记。工作人员对登记地址进行现场核查,该地址无此公司。我局已将白浩宇举报事项向社会进行公示。

鉴于以上情况,我局经过综合研判认为,该公司在向我局提交的注册登记资料过程中,涉嫌构成提交虚假材料骗取公司登记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和《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之规定,我局决定:撤销西安满晟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10131MA6UT8H46A) 2014年6月11日设立登记、2014年6月18日变更登记、2014年7月30日变更登记中白浩宇的股东兼监事身份。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