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港务浐灞分局关于撤销西安林枫尚商贸有限公司股东、监事信息的决定

西安林枫尚商贸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5日,我分局收到群众党伟望(身份证号:610528******登记为西安林枫尚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9MA6U4QA28K >股东及监事)举报,反映你公司在2017年5月17日设立登记的过程中,涉嫌提交虚假资料骗取公司登记的情况。经查,你公司在2018年7月7日、2019年7月5日、2020年7月1日、2021年7月1日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公示年报信息,2018年6月15日、2019年9月2日、2021年8月20日、2021年12月8日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除股东及监事外其余号码均无法联系,党伟望已于2022年6月28日向我分局提供身份挂失证明等证据证明材料,经我局调查,认为你公司向我分局提交的设立登记资料已经构成提交虚假材料骗取公司登记的行为。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五)之规定,我分局决定:撤销2017年5月17日我局核准的西安林枫尚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9MA6U4QA28K)党伟望股东、监事信息。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港务浐灞分局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