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关于撤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葛屋局百货店设立登记决定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葛屋局百货店(李晓霞):

2022年7月12日,我局接到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葛屋局百货店李晓霞(经营者)的举报: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葛屋局百货店,涉嫌提交虚假材料骗取个体工商户登记的情况。

经查: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葛屋局百货店于2019年3月18日由西安市工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核准设立;地址: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八路国金华府12幢2层商铺,经营者:李晓霞。当事人李晓霞向我局文景路监管所提供了李晓霞本人手持身份证原件照片及一段本人未办理及未授权任何人办理该个体工商户的讲话视频;工作人员向该个体工商户代理人李蕊进行了电话核实询问,其称于2019年10月底已从原公司离职,对相关情况已无印象,无法到所里配合调查;当事人称对该个体工商户情况不知情,对资料中的签字不予认可;工作人员对登记地址进行现场核查,该地址无此个体工商户。

鉴于以上情况,我们经过综合研判认为,该个体工商户在向我局提交的注册登记资料过程中,涉嫌构成提交虚假材料骗取个体工商户登记的行为。

根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五条之规定,我局决定:撤销于2019年3月18日核准的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葛屋局百货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610132MA6WJDC7XC)设立登记。限期十日内缴回营业执照,逾期作废。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

2022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