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撤销公司登记听证告知书 西市监高新撤告字[2022]第025号

西安协进商贸有限公司:

由本局调查处理的你提交虚假材料,骗取公司登记行为一案,现已调查终结。经查:我局于2022年7月7日作出西市监高新撤决字[2022] 第024号《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撤销公司登记决定书》,撤销2019年1月21日核准的西安协进商贸有限公司的变更登记。该次变更登记被撤销后,西安协进商贸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投资人(股权)发生变化,你(单位)分别于2020年11月30日、2022年2月22日取得的变更登记均存在申请人不具备申请资格或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之规定,本局拟决定撤销你(单位)分别于2020年11月30日、2022年2月22日取得的变更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撤销注册登记决定,你(单位)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你(单位)应当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出;如果要求举行听证,可以在本告知书的送达回证上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也可以自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电话:81112944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

2022年7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