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撤销行政登记决定书 西市监高新撤决字[2022]第030号

公司登记申请人:谢远江 邓华龙

利害关系人(撤销公司登记申请人):谢远江

公司登记事项:设立登记 变更登记

被许可人于2018年3月30日取得西安霸乐建材经销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人谢远江于2022年5月18日向本局申请撤销该公司上述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本局依法受理了该申请,现已调查终结。查明事实如下:

经查:西安霸乐建材经销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30日取得由原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分局核准的设立登记;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十一号4幢2单元22012室;法定代表人:谢远江。当事人谢远江称其身份证以前曾经丢失过,并向我局提供了由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安局沙子派出所出具的谢远江身份证挂失申报回执;工作人员向该公司、该公司其他利害关系人邮寄了询问通知书,均未配合调查;通过对该公司此次设立登记的委托代理人张婉婷询问得知,张婉婷不认识谢远江,也未接受谢远江的委托办理该公司的设立登记;通过对举报人谢远江询问调查得知,举报人对该公司情况不知情,对资料中的签字不予认可。工作人员对登记地址进行现场核查,该地址无此公司。我局已将谢远江举报事项向社会进行公示。

鉴于以上情况,我局经过综合研判认为,该公司在向我局提交的注册登记资料过程中,涉嫌构成提交虚假材料骗取公司登记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和《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之规定,我局决定:撤销2018年3月30日、2018年4月17日核准的西安霸乐建材经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10131MA6UT0900C)设立登记、变更登记中谢远江的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身份。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

202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