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撤销西安市长安区南美南百货商店等4户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的决定

西安市长安区南美南百货商店:

2022年5月17日,我局接到胡志伟(西安市长安区南美南百货商店等4户工体工商户经营者)举报,称其被冒用身份信息登记为西安市长安区南美南百货商店等4户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要求我局调查处理。

经查:西安市长安区南美南百货商店等4户个体工商户于2019年1月21日由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长安分局核准登记。该4户个体户的经营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韦曲何家营村;登记的经营者:胡志伟。经询问,举报人称其未委托任何人办理西安市长安区南美南百货商店等4户个体工商户的设立登记,西安市长安区南美南百货商店等4户个体工商户登记档案中涉及本人的签名及内容均不予认同。同时,我局执法人员对西安市长安区南美南百货商店等4户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住所进行了现场核查,在住所登记地无法联系到该个体工商户。

鉴于以上情况,我局经综合研判认为,西安市长安区南美南百货商店等4户个体工商户在办理设立登记过程中,涉嫌构成冒用他人身份、伪造他人签名、提交虚假材料骗取个体登记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之规定,我局决定:撤销2019年1月21日核准的西安市长安区南美南百货商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10116MA6WDB913A)、西安市长安区美大美百货商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10116MA6WDBA87K)、西安市长安区胡美胡百货商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10116MA6WDB9M55)、西安市长安区韦美韦百货商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10116MA6WDB8B9H)、的设立登记,限期十日内缴回营业执照,逾期作废。



西安市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