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曲江新区分局关于撤销陕西鸣萃物资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陕西鸣萃物资有限公司:

本局在2022年6月28日受理李海东身份证信息被冒名登记注册公司的撤销申请,称陕西鸣萃物资有限公司提交虚假材料骗取公司登记,要求给予解决。

经调查,陕西鸣萃物资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15日在我分局成立,公司地址:西安市莲湖区北关正街21号秦地雅士1幢1单元2206室,法定代表人李海东。

鉴于陕西鸣萃物资有限公司股东、执行董事兼经理、法定代表人李海东投诉身份证曾经丢失被冒用,并称不认识也没见过登记资料中其他人,更未办理或者授意他人办理该公司变更登记,否认该公司2017 年12月19日登记资料中李东海签字是其本人所签,且出具了盖有咸阳市公安局吴家堡派出所公章的《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回执》,证明李海东身份证曾经丢失补领,及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曲江派出所出具的《报警回执》,证明李海东知道被冒用后报警。登记资料中其他人员无法联系,委托代理人称不认识登记资料的任何人,市监局登记系统截图显示该公司因未年报及登记住所无法联系被2次列入异常名录,2019年6月20日被吊销(未注销),公示期内无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

调查认为,可以认定李海东被冒名登记为该公司股东、执行董事兼经理、法定代表人,陕西鸣萃物资有限公司提交虚假资料骗取登记属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撤销我局核准的陕西鸣萃物资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3MA6U9X1F3J)2017年12月19日变更登记。限期十日内缴回营业执照,逾期作废。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曲江新区分局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