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撤销行政登记决定书 西市监高新撤决字[2022]第040号

公司登记申请人:陕西金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利害关系人(撤销公司登记申请人):苏锦华(陕西金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故股东张佳生股权法定继承人)

公司登记事项:注销登记

被许可人于2022年6月9日取得陕西金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人苏锦华于2022年8月19日向本局申请撤销该公司上述注销登记。本局依法受理了该申请,现已调查终结。查明事实如下:

经查:陕西金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9日取得由我核准的注销登记;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31号凯创国际第一幢1单元11403室;法定代表人:张佳生。当事人苏锦华称该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此次注销登记的清算组成员张佳生已经于2019年7月15日因病死亡,并向我局出具了由西安市雁塔区曲江新区卫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张佳生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陕西金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6月9日注销登记是在该公司原股东、法定代表人张佳生已经死亡的情况下进行的。我局已将苏锦华举报事项向社会进行公示。

鉴于以上情况,我局经过综合研判认为,该公司在向我局提交的注册登记资料过程中,构成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登记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和《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之规定,我局决定:撤销2022年6月9日核准的陕西金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10131311063586P)的注销登记。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