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撤销公司登记决定书 西市监高新撤决字[2022]第046号

公司登记申请人:韩正宇

利害关系人(撤销公司登记申请人): 韩正宇

公司登记事项: 设立登记

被许可人2020年12月11日取得陕西鸿志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人韩正宇于2022年6月22日向本局申请撤销该公司此次设立登记。本局依法受理了该申请,现已调查终结。查明事实如下:

经查:陕西鸿志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由我局核准设立登记;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航创路266号龙湖花千树二期20幢2单元601室;法定代表人:韩正宇。当事人韩正宇称其身份证于2018年11月丢失,随后到公安机关补领身份证,并向我局提供了由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潍坊新村派出所出具的韩正宇身份证挂失申报回执证明;我局执法人员向该公司、该公司他利害关系人、注册登记的委托代理人邮寄了询问通知书,均未配合调查;通过对举报人询问调查得知,举报人对该公司情况不知情,对资料中的签字不予认可;执法人员对登记地址进行现场核查,该地址无此公司。我局已将该公司地址查无及举报事项向社会进行公示。

鉴于以上情况,我们经过综合研判认为,该公司在向我局提交的注册登记资料过程中,涉嫌构成提交虚假材料骗取公司登记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和《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我局决定:撤销2020年12月11日核准的陕西鸿志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号: 91610138MABONETK91 )的设立登记,限期十日内依法办理注销登记(限期十日内缴回营业执照)。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