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曲江新区分局关于撤销西安齐勾瑞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西安齐勾瑞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本局在2022年9月7日受理苟瑞东身份证信息被冒名登记注册公司的撤销申请,称西安齐勾瑞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提交虚假材料骗取公司登记,要求给予解决。

经调查,西安齐勾瑞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基本信息:西安曲江新区雁塔南路以西雁南五路以南商通大道以北曲江国际大厦第1幢1单元5层10501号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3MA6URQ0H2K;成立日期:2018年3月26日;登记机关: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曲江分局;法定代表人苟瑞东。苟瑞东称身份证曾经丢失被该公司冒用信息登记为股东之一、执行董事兼经理、法定代表人,并出具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大明宫派出所盖章的《报警回执》及证明身份证补办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登记资料中其他人员无法联系,市监局登记系统显示该公司因未年报及登记住所无法联系被列入异常名录,公示期内无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

鉴于以上调查情况,可以认定苟瑞东被冒名登记为该公司股东、执行董事兼经理、法定代表人,西安齐勾瑞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提交虚假资料骗取设立登记属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撤销2018年3月26日我分局核准的西安齐勾瑞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3MA6URQ0H2K)设立登记。限期十日内缴回营业执照,逾期作废。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曲江新区分局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