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撤销公司登记决定书 西市监高新撤决字[2023]第009号

公司登记申请人:中交数字城市建设发展集团(西安)有限公司

公司登记事项: 变更登记

经查:中交数字城市建设发展集团(西安)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17日、2022年3月21日、2022年3月22日、2022年5月4日向登记机关提交虚假变更登记申请材料,上述变更登记中中交数字城市建设发展集团(西安)有限公司的股东中交铭盛(山东)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4月2日被依法撤销登记,有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协助调查函>的复函》为证。

鉴于以上情况,我们经过综合研判认为,该公司在向我局提交的注册登记资料过程中,构成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登记的行为。

鉴于以上情况,我们经过综合研判认为,中交数字城市建设发展集团(西安)有限公司在向登记机关申请上述变更登记时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和《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之规定,我局决定:撤销2021年9月17日、2022年3月21日、2022年3月22日、2022年5月4日核准的中交数字城市建设发展集团(西安)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732678300J) 变更登记,限期十日内缴回营业执照,逾期作废。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