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撤销公司登记决定书 西市监高新撤决字[2023]第017号

公司登记申请人:刘叶

利害关系人(撤销公司登记申请人):刘叶

公司登记事项:设立登记

被许可人2020年12月22日取得陕西泽联茂商贸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人刘叶于2023年2月15日向我局申请撤销该公司此次设立登记。我局依法受理了该申请,现已调查终结。查明事实如下:

经查:陕西泽联茂商贸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2日由我局核准设立登记;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航天中路385号众创广场12楼1208室;法定代表人:刘叶。当事人刘叶称其身份证于2020年10月丢失,随后到公安机关补领身份证,并向我局提供了由北京市公安局夏都派出所出具的刘叶身份证丢失补办证明;我局执法人员向该公司、该公司他利害关系人、注册登记的委托代理人邮寄了询问通知书,均未配合调查;通过对举报人询问调查得知,举报人对该公司情况不知情,对资料中的签字不予认可;执法人员对登记地址进行现场核查,该地址无此公司。我局已将该公司地址查无及举报事项向社会进行公示。

鉴于以上情况,经过综合研判认为,该公司在向我局提交的注册登记资料过程中,涉嫌构成提交虚假材料骗取公司登记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和《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我局决定:撤销2020年12月22日核准的陕西泽联茂商贸有限公司(注册号: 91610138MAB0P91R5G)的设立登记,限期十日内依法办理注销登记(限期十日内缴回营业执照)。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