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关于撤销西安公秋工贸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西安公秋工贸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0日,我局接到王高峰(监事、股东)举报:西安公秋工贸有限公司 ,涉嫌提交虚假材料骗取公司登记。

经查:西安公秋工贸有限公司 2016年4月7日由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核准设立。住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一路海璟台北湾第13幢2单元18层21807室,法定代表人:呼延东。当事人称身份证2016年丢失,并出据了旬邑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证丢失补办证明;当事人对该公司情况不知情,签字均非本人所签。工作人员向委托人、股东呼延东、财务负责人胡冬冬邮寄了协助调查函,均未配合调查;该公司三年未年报且经现场核查,登记地址无此公司,被列入经营异常。

鉴于以上情况,我们经过综合研判认为,你公司提交的注册登记资料,涉嫌构成提交虚假材料骗取公司登记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之规定,我局决定:撤销2016年4月7日核准的西安公秋工贸有限公司 (注册号:610132100143410) 设立登记,限期十日内缴回营业执照,逾期作废。

此决定公示期5天,公示期间无人提出异议,期满后生效。



西安市市场监管局经开区分局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