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撤销行政登记决定 书西市监高新撤决字[2023]第022号

公司登记申请人:牛国立 段正山

利害关系人(撤销公司登记申请人):牛国立

公司登记事项:设立登记

被许可人于2016年5月3日取得西安金旺福纺织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人牛国立于2023年2月22日向本局申请撤销该公司上述设立登记。本局依法受理了该申请,现已调查终结。查明事实如下:

经查:西安金旺福纺织有限公司于2016年5月3日取得原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分局核准的设立登记;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86号2幢1单元10503室47号;法定代表人:段正山。当事人牛国立称其身份证曾经于2012年6月在河南省许昌市丢失过,并向我局提供了由许昌市公安局西大派出所出具的牛国立身份证丢失补领证明;工作人员向该公司、该公司其他利害关系人以及此次设立登记的委托代理人邮寄了询问通知书,均未配合调查;通过对举报人牛国立本人询问调查得知,举报人对该公司设立登记不知情,对设立登记资料中的签字不予认可。工作人员对登记地址进行现场核查,该地址无此公司。我局已将牛国立举报事项向社会进行公示。

鉴于以上情况,我们经过综合研判认为,该公司在向我局提交的注册登记资料过程中,构成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登记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和《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之规定,我局决定:撤销2016年5月3日核准的西安金旺福纺织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1MA6TXYT01D)的设立登记。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