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曲江新区分局关于撤销西安思拉科商贸有限公司监事信息登记的决定

西安思拉科商贸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7日,我局受理李永霞身份证信息被冒名登记注册公司的撤销申请,李永霞称西安思拉科商贸有限公司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登记,要求给予解决。

经调查,西安思拉科商贸有限公司登记住所:西安曲江新区翠华路以东雁展路以北华侨城天鹅堡第1幢1单元2层20124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3MA6W0FRR0K;成立日期:2018年7月12日;登记机关: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曲江分局;法定代表人:李会兵。

李永霞称身份证信息被西安思拉科商贸有限公司冒用,登记为监事,且提交了郑州市公安局福华街派出所《证明》,证明李永霞身份证于2005年12月3日、2017年5月24日、2017年9月22日丢失属实;我局根据相关规定发布了该公司涉嫌冒名登记的公告,公告期满45天,相关市场主体及其利害关系人在公示期内没有提出异议;我局电话联系登记资料中相关人员,均无法联系,随后向委托代理人、股东兼法定代表人发出《询问通知书》,因联系无果被退回;我局对公司登记的住所西安曲江新区翠华路以东雁展路以北华侨城天鹅堡第1幢1单元2层20124室进行现场核查,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联系。

调查认为,可以认定李永霞被冒名登记为该公司监事,西安思拉科商贸有限公司提交虚假资料取得设立登记属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七条“同一登记包含多个登记事项,其中部分登记事项被认定为虚假,撤销虚假的登记事项不影响市场主体存续的,登记机关可以仅撤销虚假的登记事项。”的规定,我局决定,撤销西安思拉科商贸有限公司2018年7月12日设立登记中监事信息登记。限期十日内缴回营业执照,逾期作废。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曲江新区分局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