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曲江新区分局关于撤销西安嘉德诺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西安嘉德诺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日,我局受理苏高峰身份证信息被冒名登记注册公司的撤销申请,苏高峰称西安嘉德诺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登记,要求给予解决。

经调查,西安嘉德诺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登记住所:西安曲江新区芙蓉东路紫薇曲江意境12幢1单元320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3MA6U4FJF11;成立日期:2017年5月9日;登记机关: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曲江分局;法定代表人王风光。苏高峰称身份证被西安嘉德诺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冒用,登记为股东,提交了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枣园派出所《报警回执》,证明苏高峰得知被冒用信息后报警;我局根据相关规定发布了该公司涉嫌冒名登记的公告,公告期满45天,相关市场主体及其利害关系人在公示期内没有提出异议,我局向登记资料中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另一股东发出《询问通知书》,至今没有任何回应;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系统显示该公司因未年报及登记住所无法联系被列入异常名录,于2019年6月20日被吊销。工作人员拨打企业登记资料中联系电话,电话为空号。我局工作人员对该企业登记住所再次核查,该住所业主表示房屋自住,未曾出租,未曾用于注册经营主体。

调查认为,可以认定苏高峰被冒名登记为该公司股东,西安嘉德诺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提交虚假资料取得设立登记属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撤销2017年5月9日我局核准的西安嘉德诺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设立登记。限期十日内缴回营业执照,逾期作废。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曲江新区分局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