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关于撤销西安铭斯尚建筑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西安铭斯尚建筑有限公司:

2023年2月24日,我局接到王天喜(监事)举报:西安铭斯尚建筑有限公司涉嫌提交虚假材料骗取公司登记。

经查:该公司2017年11月6日由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核准设立,住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四路雍景豪庭第1幢3单元11层31110号房,法定代表人:王天喜。当事人称身份证2017年7月份丢失,并出具了合阳县公安局和家庄派出所身份证全项登记表(丢失补领);当事人对该公司情况不知情,签字均非本人所签。工作人员向法定代表人尤兴荣、委托人冉娟、财务负责人卢恒军邮寄了协助调查函,均未配合调查,经现场核查,登记地址无此公司。公司于2019年6月27日依法吊销。

鉴于以上情况,我们经过综合研判认为,你公司提交的注册登记资料,涉嫌构成提交虚假材料骗取公司登记的行为。

依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之规定,我局决定:撤销2017年11月6日核准的西安铭斯尚建筑有限公司 (注册号:610132100241932) 设立登记,限期十日内缴回营业执照,逾期作废。



西安市市场监管局经开区分局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