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港务浐灞分局关于撤销西安鸿达伟工贸有限公司股东、监事信息的决定

西安鸿达伟工贸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6日,我分局收到群众黄飞宏(身份证号:610122******登记为西安鸿达伟工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9MA6U7FQQ2D>股东及监事)举报,反映你公司在2017年8月28日设立登记的过程中,涉嫌提交虚假资料骗取公司登记的情况。经查,你公司在2018年7月7日、2019年7月5日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公示年报信息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2020年1月15日被吊销营业执照,处罚文号为西市监工港罚字[2020]4号,且除法人及股东外其余号码均无法联系,黄飞宏已于2023年5月16日向我分局提供身份挂失证明等证据证明材料,经我局调查,认为你公司向我分局提交的设立登记资料已经构成提交虚假材料骗取公司登记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五)之规定,我分局决定:撤销2017年8月28日我局核准的西安鸿达伟工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9MA6U7FQQ2D)黄飞宏股东、监事信息。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港务浐灞分局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