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关于撤销陕西聚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陕西聚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3日,我局接到周洁(监事、股东)举报:陕西聚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涉嫌提交虚假材料骗取公司登记。

经查:该公司2016年2月15日由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核准设立,住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一路12号中城大厦第1幢1单元0901室,法定代表人:周北峰。当事人称自己未设立过公司,也未委托他人办理过公司登记,当事人对该公司情况不知情,签字均非本人所签。工作人员向股东周北峰、账务负责人于永乐邮寄了协助调查函,均未配合调查,经现场核查,登记地址无此公司。该公司2020年至2023年均未年报并列入经营异常。

鉴于以上情况,我们经过综合研判认为,你公司提交的注册登记资料,涉嫌构成提交虚假材料骗取公司登记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之规定,我局决定:撤销2016年2月15日核准的陕西聚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号:610132100134708) 设立登记,限期十日内缴回营业执照,逾期作废。



西安市市场监管局经开区分局

2023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