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关于撤销西安明燃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西安明燃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6日,我局接到沈晨(监事、股东)举报:西安明燃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涉嫌提交虚假材料骗取公司登记。

经查:该公司2016年3月31日由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核准设立,住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一路388号富苑阳光第2幢3单元1层30102号房,法定代表人:颜雷。当事人称身份证2015年3月份丢失,并出具了西安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身份证挂失申报回执,当事人对该公司情况不知情,签字均非本人所签。工作人员向股东颜雷、监事李康、委托人陈素文、财务负责人付炳武邮寄了协助调查函,均未配合调查,经现场核查,登记地址无此公司。

鉴于以上情况,我们经过综合研判认为,你公司提交的注册登记资料,涉嫌构成提交虚假材料骗取公司登记的行为。

依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之规定,我局决定:撤销2016年3月31日核准的西安明燃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注册号:610132100142572) 设立登记,限期十日内缴回营业执照,逾期作废。



西安市市场监管局经开区分局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