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关于撤销陕西观自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陕西观自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9日,我局接到赵娟丽(法定代表人、股东)举报:陕西观自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涉嫌提交虚假材料骗取公司登记。

经查:该公司2017年4月14日由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分局核准设立,住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九路海荣名城第5幢2单元11层21108室,法定代表人:赵娟丽。当事人称对该公司不知情,被变更为法定代表人和股东,签字均非本人所签,并出具了《陕西中金司法鉴定意见书》(陕中金司鉴中心[2023]文鉴字第208号);工作人员向股东杜海艳、委托代理人徐瑞娟邮寄了协助调查函,未配合调查,经现场核查,登记地址无此公司。2020年6月30日被依法吊销。

鉴于以上情况,我们经过综合研判认为,你公司提交的注册登记资料,涉嫌构成提交虚假材料骗取公司登记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之规定,我局决定:撤销2017年4月14日核准的陕西观自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注册号:610132100198168)设立登记,限期十日内缴回营业执照,逾期作废。



西安市市场监管局经开区分局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