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广信峰通物流有限公司西安第一分公司237户企业:
经查,山东广信峰通物流有限公司西安第一分公司等237户企业未按规定期限报送并公示2016年度企业年度报告,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决定将山东广信峰通物流有限公司西安第一分公司等237户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公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相关下载:
双生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