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雁塔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公告

    经查,西安市建强机械电子有限公司等1261户企业未按规定期限报送并公示2016年度企业年度报告,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决定将西安市建强机械电子有限公司等1261户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公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西安铁路运输法院雁塔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附件:2016年度未年报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名单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雁塔分局
2017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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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未年报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