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未央分局标记经营异常状态决定书公告


西安市未央区高峰面馆等15625户个体工商户:

经查,西安市未央区高峰面馆等15625户个体工商户未按规定期限报送并公示2017年度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违反了《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现决定将 西安市未央区高峰面馆等15625户个体工商户标记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公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未央分局2017年度未年报个体工商户名单(15625户)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未央分局
2018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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