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县市场监管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公告



西安市群发果品专业合作社等441户企业:

经查,西安市群发果品专业合作社等441户企业未按规定期限报送并公示2017年度企业年度报告,违反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十条的规定,现决定将西安市群发果品专业合作社等441户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公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周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周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7月10日    

相关下载:西安市群发果品专业合作社等441户企业.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