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临潼分局标记经营异常状态决定书


西安市临潼区零口双利橡塑制品厂等337户个体工商户:

经查,西安市临潼区零口双利橡塑制品厂等337户个体工商户因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违反了《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现决定将西安市临潼区零口双利橡塑制品厂等337户个体工商户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公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西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西安市临潼区零口双利橡塑制品厂等337户个体工商户名单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临潼分局
2018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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