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生产资料生产要素市场管理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西工商双听告字[2019]第001号


西安嘉泰二手车经销有限公司等183户企业: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连续两年未报送企业年度报告并且连续停业六个月或者停止经营活动满1年一案,已经本局调查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

经查,截止2019年3月14日,你单位自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或者停止经营活动满1年,且未办理税务登记或者长期未纳税。同时,你单位未报送并公示2015、2016企业年度报告,并且通过登记地址无法与当事人取得联系,或者联系后在规定限期内当事人也未予补办年报和办理相关清算注销手续。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企业类型属于公司以及分公司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构成了逾期开业、停业的行为;企业类型属于非公司企业以及分支机构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构成了歇业未办理注销登记的行为;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同时,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为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6]97号)的相关要求,我局对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如下:吊销营业执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在本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当事人有陈述、申辩的权利,也可以要求举行听证。如要求陈述、申辩或举行听证,当事人应当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本局联系人:侯宏毅  尚璐  电话:88375003

附: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双生分局拟吊销企业名单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生产资料生产要素市场管理分局
2019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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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双生分局拟吊销企业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