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曲江新区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西市监工曲听告字[2019]52号


陕西平祥矿业工程有限公司: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  根据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我局的《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转办函》(陕市监函[2019]341号)资料显示:陕西平祥矿业工程有限公司超出证照许可范围经营,且违法将安全生产资质出租给范申斌的贯屯项目部进行煤矿生产项目承包,造成延安市华龙煤业有限公司贯屯煤矿发生1起致5人死亡的较大瓦斯爆炸事故。陕西平祥矿业工程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三条“利用公司名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违法行为的,吊销营业执照”所指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违法行为,我局拟对陕西平祥矿业工程有限公司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要求举行听证。

你(单位)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邓新菊、谢玲   联系电话: 85411037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曲江新区分局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