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新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标记经营异常状态决定书公告


西安市新城区西的如百货店等50580户个体:

经查,西安市新城区西的如百货店等50580户企业未按规定期限报送并公示2018年度个体年度报告,违反了《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现决定将西安市新城区西的如百货店等50580户个体标记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公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附:西安市新城区西的如百货店等50580户个体户个体名单

 

 

西安市新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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