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灞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标记经营异常状态决定书


西安市灞桥区子俊餐饮店等25464户个体工商户:

经查,西安市灞桥区子俊餐饮店等25464户个体工商户未按规定报送2017年度报告,违反了《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现决定将西安市灞桥区子俊餐饮店等25464户个体工商户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公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或者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西安市灞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未年报个体名单(25464户)

 

 

西安市灞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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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灞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未年报个体名单(25464户).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