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临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公告 临市监列异告字[2019]第2号


西安市临潼区西泉街办联营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等362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经查,西安市临潼区西泉街办联营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等362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规定期限报送并公示2018年度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违反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现决定将西安市临潼区西泉街办联营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等362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

你单位如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异议,可自公示之日起30日内向西安市临潼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公示之日起60日内向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或者临潼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西安市临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未年报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

 

 

西安市临潼区市场监管局
2019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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