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曲江新区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西市监工曲罚字[2019]56号

当事人:陕西平祥矿业工程有限公司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陕西平祥矿业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610133566036934E

住所(住址):西安曲江新区芙蓉西路0号金地芙蓉世家2幢3单元4层30403室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曹日平

身份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612324********3717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乡县马家湾乡火石滩村三组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我局的《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转办函》(陕市监函【2019】341号),反映我局辖区企业陕西平祥矿业工程有限公司涉嫌超出证照许可经营范围经营煤矿开采,造成延安市贯屯煤矿“12.24”较大瓦斯爆炸事故。

经查,当事人陕西平祥矿业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3566036934E;法定代表人姓名:曹日平;住所:西安曲江新区芙蓉西路0号金地芙蓉世家2幢3单元4层30403室;经营范围及方式:矿产勘探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管道工程、机电工程、防腐保温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施工工程的设计、施工;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水泥制品、保温防腐材料、防水防漏材料、管道、阀门、普通机械设备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陕西平祥矿业工程有限公司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2019年6月5日被我局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根据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转办函》(陕市监函【2019】341号){附件:陕西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延安市华龙煤业有限公司“12.24”较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的批复(陕煤安办发【2019】96号)}资料显示:陕西平祥矿业工程有限公司超出证照许可范围经营,且违法将安全生产资质出租给范申斌的贯屯项目部进行煤矿生产项目承包,造成延安市华龙煤业有限公司贯屯煤矿发生1起致5人死亡的较大瓦斯爆炸事故。

以上事实与证据材料,证明陕西平祥矿业工程有限公司上述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三条“利用公司名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违法行为的,吊销营业执照”所指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违法行为。

因陕西平祥矿业工程有限公司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2019年6月10日,我局通过西安红盾信息网向当事人发布了西市监工曲听告字〔2019〕52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截止2019年8月12日已达到60日的送达日期,当事人自该日已超过3个工作日仍未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未要求举行听证。

鉴于陕西平祥矿业工程有限公司的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所指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违法行为,应当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同时陕西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延安市华龙煤业有限公司“12.24”较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的批复(陕煤安办发【2019】96号)意见: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陕西平祥矿业工程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经我局研究决定:吊销陕西平祥矿业工程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当事人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依法向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曲江新区分局
2019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