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未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个体工商户公告


西安市未央区小刘干果店等11346户个体工商户:

经查,西安市未央区小刘干果店等11346户个体工商户连续两年未按《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规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并公示2017年度、2018年度报告,现予以公告。上述经营者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http://www.gsxt.gov.cn)”---“企业信息填报”或者登陆“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http://scjg.xa.gov.cn),“网上办事”---“企业、农专、个体网上年报登录”补报并公示未报年度的年度报告。个体工商户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已发生变更的,应当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已终止经营、歇业的,应当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告期届满仍未履行以上法定义务的企业,视为未正常开展经营活动。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6]97号)要求,将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对本公告有异议的,应及时向公告机关申请更正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联系电话:86264779

附件:西安市未央区小刘干果店等11346户个体工商户名单

 

 

西安市未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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