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世纪春天房地产有限公司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201812)

发布机构:市物价局 发布时间:2018-08-25 17:13

索引号:013353411/2018-02939102  关键字:价格  主题分类:物价

企业名称

陕西世纪春天房地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

组织机构代码

916100005756367982

林可钦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市物检罚[2018]012号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名称

陕西世纪春天房地产有限公司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一案

处罚事由

该公司万象春天楼盘在销售现场公示的《西安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牌》
物业管理(前期)服务情况栏中,仅标示了物业服务公司名称及物业服务资质,
未标明物业收费标准。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以及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关于商品房明码标价检查查出问题处理意见的函》第二条

处罚结果

责令立即停止并改正价格违法行为

对该公司处以5000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18.7.24

处罚机关

西安市物价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