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正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201814)

发布机构:市物价局  发布时间:2018-08-25 17:14

索引号:013353411/2018-02939108  关键字:价格  主题分类:物价

企业名称

西安正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

组织机构代码

91611105MA6TW22Y56

马建华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市物检罚[2018]014号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名称

西安正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一案

处罚事由

该公司蓝光公园华府楼盘在销售现场的明码标价表中,
一期9栋1-401和1-801两套房源显示销售状况为“未售”,
但标示了实际成交价格和实际成交总价。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以及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关于商品房明码标价检查查出问题处理意见的函》第二条

处罚结果

责令立即停止并改正价格违法行为

对该公司两套在售房源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行为,每套处以3000元罚款,合计罚款6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7.24

处罚机关

西安市物价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