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 西工商(航空)列异[2020]第000010号

德华(西安)航空材料有限公司 :

经查,你单位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违反了《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的规定,现决定将你单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分局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