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未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听证告知书 未市监听告字[2020]第200001号

西安灿佰工贸有限公司等2228户企业: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西安灿佰工贸有限公司等2228户企业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相关法律规定,无正当理由长期停业未经营一案,已调查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31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告知如下:

经查,西安灿佰工贸有限公司等2228户企业在法定期限内未按时报送企业年度报告,并在其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与其取得联系且长期未办理税务登记或者长期未纳税,属于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或者停止经营活动满1年的行为。

上述企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构成了逾期开业或停业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规定,对上述企业本局拟作出吊销其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上述企业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要求举行听证。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你(单位)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本告知书在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网址:scjg.xa.gov.cn)刊登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王艳、赵斌峰 电话:86264779

附件:西安灿佰工贸有限公司等2228户企业名单.xls



西安市未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