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阎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公告 阎市监听告字[2020]第1号

西安合秦贸易有限公司等68户企业: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西安合秦贸易有限公司等68户企业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无正当理由长期停业未经营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

西安合秦贸易有限公司等68户企业,连续两年度(2017年、2018年)税务非正常户;连续两年度(2017年、2018年)未进行企业年报并公示;通过登记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或公告期满后至今仍未补报年报或办理注销登记,涉嫌无正当理由长期停业未经营。

其中西安合秦贸易有限公司等62户有限公司或分公司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西安金城塑钢门窗厂等5户个人独资企业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1户普通合伙企业西安市阎良区福来旺焖锅餐饮店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均构成了无正当理由长期停业未经营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我局拟作出行政处罚如下:

吊销西安合秦贸易有限公司等68户企业营业执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上述企业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要求举行听证。

上述企业自收到本听证告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本听证告知书在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scjg.xa.gov.cn)刊登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秦卫东 张宝霞 联系电话:86206583

附件:拟吊销西安合秦贸易有限公司等68户企业名单.xls




西安市阎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