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生产资料生产要素市场管理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西市监双生听告字〔2021〕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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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相关法律规定,连续两年未报送企业年度报告并且开业后自行连续停业六个月或者停止经营活动满1年一案,已经本局调查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

经查,截至2021年6月21日,你单位自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或者停止经营活动满1年,且未办理税务登记或者长期未纳税。同时,你单位未报送并公示2018、2019企业年度报告,并且通过登记地址无法与当事人取得联系,或者联系后在规定限期内当事人也未予补办年报和办理相关清算注销手续。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企业类型属于公司以及分公司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构成了逾期开业、停业的行为;企业类型属于非公司企业以及分支机构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条规定,构成了歇业未办理注销登记的行为;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同时,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为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21〕97号)的相关要求,我局对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如下:吊销营业执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要求举行听证。

你单位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本局联系人: 尚璐 侯宏毅 电话:88375003

附件:西安华野伯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等174户企业名单.xls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生产资料生产要素市场管理分局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