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未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状态决定书公告

西安市裕泰樱桃农民专业合作社等6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经查,西安市裕泰樱桃农民专业合作社等6户企业未按规定期限报送并公示2020年度报告,违反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现决定将西安市裕泰樱桃农民专业合作社等6户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公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附件:西安市裕泰樱桃农民专业合作社等6户企业名单.xls



西安市未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