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莲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公告 西莲市〔2021〕列异告002

西安喜罗司商贸有限公司等4101户:

经查,西安喜罗司商贸有限公司等4101户企业未按规定期限报送并公示2020年度企业年度报告,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一)项的规定,现决定将西安博达天策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4101户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公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附件:西安喜罗司商贸有限公司等4101户企业名单.xls



西安市莲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