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临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公告 临市监列异告字[2021]第12号

西安市临潼区秦龙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经查,西安市临潼区秦龙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违反了《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的规定,现决定将西安市临潼区秦龙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公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或者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特此公告。



西安市临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5日